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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点击数:

教职成函[2016]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我部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6年度相关工作的要求,2016年起,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简称资源库)备选项目库,按照“自主建设、省级统筹、择优入库、有序支持、验收监测、持续更新”的方式,从已建成或在建的省级资源库项目中遴选备选项目。经自愿申请、省级推荐、资格审查、材料公示、网络预审、专家评议、合议确定的既定程序,以及资源库项目立项专业不重复的原则,选定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等49个资源库项目顺序入库备选(详见附件1),确定其中排名在前的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等19个资源库项目为立项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2017年起,我部将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简称部本专项资金)预算情况,顺序安排经费支持立项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建设项目

立项建设项目主持单位要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2016)》(简称《指南》)要求,结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6年度申请项目专家评议意见和经审核同意的绩效目标,会同联合建设单位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任务书》(样表见附件3,简称《任务书》)。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聚合团队优势,合理安排进度,优化整体设计,强化保障措施,规范预算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请项目主持单位于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登录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职成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专栏”“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平台”,更新《任务书》,上传新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和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内容与平台填报一致),由各主持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1月9日前寄送我部。经我部同意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将在“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平台”公布。项目建设单位应据此启动建设工作,并在获得部本专项资金支持的2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接受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资源库公益属性,建立有效机制,按照“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建构逻辑,优化组库结构、完善已有资源、补充新鲜资源、丰富资源类型,以用户为中心完善运行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共享应用范围,确保建成后资源库的可持续发展。至项目验收时建成和积累的资源一律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二、入库备选项目

列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对照《指南》标准,进一步夯实建设基础、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持续推进建设应用。

下一轮遴选入库项目和确定立项项目时,已经入库的备选项目可自主确定是否更新申请材料,直接进入材料公示环节,重新接受评议排序。

各地应充分重视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强省级资源库项目建设,推荐更多优秀项目竞争补充资源库备选项目库。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张启明 任占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茹家团 刘 伟(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32(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010-66096409(财务司)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cws526@moe.edu.cn(财务司)

附件:

1.2016年度入库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项目名单

2.2016年度确定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3.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任务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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