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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9  点击数:

商政教发〔2015〕168号

bt36

关于印发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

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州区教体局,市直教育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的总体部署,结合《商洛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bt36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创卫成果,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迎检氛围,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素养,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达到市复审办总体部署要求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二、工作目标

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着力提高全市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健康教育开课率和考试及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学生常见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市直教育单位要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提高全体师生健康素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各学校及幼儿园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健康工作,做到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内容,有宣传记录。

(二)学校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开学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平时有记录。

2.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教案、有考试,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等相关要求,每周至少安排1节健康教育课。

3.幼儿健康教育由保育人员具体负责,以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预防意外伤害为主要内容,采取儿歌、游戏、训练、辅导、授课等形式进行。定期对保育人员进行培训。

4.学校征订由卫生科普报刊或杂志,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黑板报或橱窗,橱窗每学期至少更换3期健康知识内容。黑板报至少每月更换1期。

5.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季节特点,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知识竞赛、电话教育、卫生小报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学生传播和普及健康知识。

6.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独立的校医务室及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的条件。校园内环境整洁优美,卫生设施齐全。

7.建立“控烟单位”,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控烟工作成效显著。

(三)机关、单位健康教育

设置一处以上健康教育阵地,且至少有两块以上《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展板。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与本单位相关、面向本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4次以上。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

(四)宣传动员工作

各单位、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活动。

四、时间进度要求

(一)建立网络,制定方案(2015年5月底)。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幼儿园)的健康教育网络。各单位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二)开展培训,组织实施(2015年8月底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全面推进单位、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宣传教育任务,提高卫生意识、健康观念。

(三)对照标准,查漏补缺(2015年9月底)。对照《省级卫生城市健康教育标准》,查漏补缺,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的档案材料,各项文件、制度、活动、检查督导资料完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四)落实整改,冲刺迎检(2015年10月1日-复审)。开展巡查,落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宣传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把学校健康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规范》要求,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水平。

(三)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各学校健康教育和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bt36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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