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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设立程序指南

发布日期:2016-12-03  点击数:


事项名称

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设立

受理机构

商洛市及各县区教体局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理地点

bt36职教科、各县区教育局职教股

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2317732,各县区教育局职教股

内容概述

依法审批民办教育机构

政策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申办条件

1、申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企事业经营状况良好;公民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本县户口,无违规办学经历。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师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和辅助设施等。  

4、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2、举办者基本信息和资产证明文件。3、筹设批准书。4、筹设情况报告。5、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6、消防安全证明材料。7、卫生许可证。

办事流程

本人申请筹设→受理申请(退回申请)→审批机关审核、专家组审议→申办者筹建学校→提出办学申请→受理申请(退回申请)→审批机关审核、专家组审议→同意申办,发给《办学许可证》

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2317732



主办单位:陕西省bt36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民主路1号

联系电话:0914—2313678         电子邮箱:shangluoedu@126.com

维护单位:商洛市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914-2336231   陕ICP备11011179号